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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失信案例】新兴县新城镇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损害消费者的信任
发布时间:2025-06-16 16:34:51.0
来源: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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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投诉,依法对新兴县新城镇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蔬菜饺子皮”其内包装分别有菠菜、紫薯、南瓜三种类型的蔬菜饺子皮,配料表标示:小麦粉、饮用水、蔬菜(菠菜、紫薯、南瓜),但使用的原料“蔬菜(菠菜、紫薯、南瓜)”并非直接使用蔬菜,而是使用相应的蔬菜干制品菠菜粉、紫薯粉、南瓜粉生产制作,标签上标注的营养成分表是其中一种类型(菠菜饺子皮)的营养成分,该公司未能提供“蔬菜饺子皮”产品的营养成分检验报告,且该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遮挡了储存条件、保质期等信息。

 

2025年4月29日,本局又收到举报投诉来函反映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

 

该公司未如实标注所使用的原料、虚假标注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和生产日期遮挡了储存条件、保质期等信息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所指的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9.1元、罚款1500元的处罚决定。

 

在这个案件中,该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对企业、消费者和市场造成多重危害。对企业而言,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会因信誉受损导致品牌价值崩塌,甚至丧失市场准入资格;对消费者来说,错误或缺失的标签信息可能误导购买选择,掩盖过敏原、添加剂等关键风险,直接威胁健康权益,尤其是特殊人群(如婴幼儿、慢性病患者)的安全;从市场角度看,此类违法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加剧行业信任危机,可能引发连锁效仿,削弱监管公信力,最终扰乱食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长期来看,这种短视行为将侵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基础。

 

此类案件的曝光,提醒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提高警惕,同时也提醒了商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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