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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新兴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成立 助力“依法带娃”
发布时间:2022-05-16 16:54:53.0
来源:新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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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新兴县的宣传实施,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推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5月13日,县法院、县妇联与县教育局联合成立新兴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并举行揭牌仪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海燕,县法院、县妇联、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成员、县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室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 冯海燕与有关负责人共同为牌匾揭幕。县法院、县妇联和县教育局共同签署了《 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明确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各项制度内容、要求以及各自职责分工等。如在处理涉未成年人事务时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服务站应依法责令、要求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随后,与会人员观看了由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康丽颖主讲的《<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父母行使家庭教育权利>——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解读》专题培训视频,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交流研讨,切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据悉,新兴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设在县妇联,法院、妇联及教育局联合开展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志着新兴县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的建立。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成员共10人,由法律、心理、家教、健康等方面的专业工作者、专家学者组成,将在加强监护人法律、心理、教育学等方面知识,为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更好地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下一步,该服务站将继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新兴 和谐稳定发展。

 

    案例速递

 

    近日,新兴法院对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新兴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被告人小董(化名)系未成年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董初中辍学后便无所事事,长期在外游荡,又因交友不慎,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呵护未成年人小董的健康成长,新兴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小董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积极全面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关心、呵护小董今后的人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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