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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弘扬法治促安全,遵纪守法保平安──新兴县环城中学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欺凌防范、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01 10:57:45.0
来源:新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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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师生的法律、法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校的贯彻落实,2022年6月29日下午,新兴县环城中学开展了“交通安全、防溺水、欺凌防范、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教育活动的主席台领导有:新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第四中队长叶健兴,新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城中队队长黄日亮,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陈丽诚,以及伍金兴校长、梁钟泉副校长。会议由德育处主任梁一明主持,八年级全体师生在学校礼堂主会场参加活动,七年级各班通过网络直播参加了教育活动。

 

 

    首先,梁钟泉副校长发言。他结合创国文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学生守则》的要求,要求同学们做到守法明礼、善待他人、珍爱生命、勤俭节约。同时,又要以“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不时警醒自己,做到避免伤害别人,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接着,叶健兴队长从解读学生欺凌的概念以及如何防范欺凌方面发言,黄日亮中队长结合身边的真实例子,生动地讲述了初中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特别是要求同学们要自觉遵守“一盔一带”的交通法规。陈丽诚主任结合自身工作,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初中生常见的违法犯罪情况。同时,她又以真实的典型案例,让同学们懂得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和哪些行为犯罪的。








 

    最后,伍金兴校长作了总结发言,他向同学们提出了三个希望:1、法律意识要永存,要做到远离违法犯罪行为。2、安全意识要时刻警示,要做到远离危险。3、生命意识要永保,要做到健康向上、尊重生命、尊爱生命。


 

    通过这次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欺凌防范、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增强了学生们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提供了坚实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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